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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6-04-26

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部分(章)

章  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

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一)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背景

车用能源的稳定、清洁供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如果继续按照传统的化石能源动力系统发展下去,过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将难以支持我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即使保持现有石油消费水平不再增长,既有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也仅能满足不足50年的开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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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5年全球部分(地区)石油储产比

汽车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其尾气排放引起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同时也造成了酸雨、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的呼声与日俱增,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的变革已经是大势所趋。

在石油资源逐步枯竭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双重压力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普遍认可纯电动汽车是环保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零排放、节约能源、使用成本低等优点,车载电池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在严格做好生产和回收环节管控的基础上也容易得到集中治理。电动车的能源转化效率(90%左右)远高于传统燃油车能源转化效率(17%左右)。

表1   燃油车与电动车百公里使用成本比较

表1

综合比较各种交通工具的能源来源、效率、成本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燃料电池动力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表2  各种类型车辆综合性能比较

表2

经过多年的发展,2015年电动汽车行业爆发性增长,包括电动汽车与插电式混动车在内,电动汽车在全球的年销量突破了50万辆。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电动汽车产销两旺,2015年已成为电动汽车的全球大生产和销售市场。

(二)福建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情况

我省电动汽车研发领头企业为福汽集团旗下整车权属企业,包括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汽车以大型电动及混合动力客车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为主,东南汽车则以电动小型轿车模式的新能源汽车为主,新龙马新能源车以邮政电动车、厢式运输电动以及MPV电动车为主,云度新能源汽车是福建省家集乘用车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纯电动汽车制造厂商。

金龙客车建设了国内的新能源客车技术试验中心,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电控系统V研发模式,从发动机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机驱动系统、电动化附件和整车控制系统等新能源客车五大技术核心,展开自主研发。其中金龙绿动将军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采用自主研发的ISG(同轴式双电机混联)技术,较同类车型更节能、强动力、安全、耐用。该款车2015年在厦门公交18路投入了实际运行,节油效果明显,起终点双边补电情况下,综合能耗为(6L柴油+42度电)/100km。

东南汽车与宁德ATL、福建万润等电动车核心零部件厂商共同研发了以V5电动车为代表的纯电动车。该车采用高效永磁同步电机,车辆加速响应快,效率高效95%,且电池循环寿命>4000次,充电时间相比同级车较短,0.5h可提升至80%电量,存电量26度,可续航180km。根据实际运行测算,V5纯电动车每公里仅消耗电量0.144度,使用费用与汽油车比有显著优势。

云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涵盖SUV、A级三厢、MPV等车型,款纯电动SUV车型采用高效永磁同步电机,特斯拉同款电芯,存电量40.8度,理想工况下续航里程高可达350km,每公里电耗仅0.116度。

(三)福建省电动汽车保有量情况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底福建省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055辆。按地区分,福州1753辆、厦门2452辆、漳州366辆、泉州896辆、三明297辆、莆田233辆、南平307辆、龙岩210辆、宁德468辆、平潭及省直单位73辆。按应用领域分,公交2768辆、企业通勤764辆、出租778辆、旅游容车262辆、物流车101辆、租赁85辆、公务26辆、私人2072辆、其他199辆。

电动汽车在我省推进相对缓慢,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电动汽车电池存电量及一次充电后的续航能力仍存在明显瓶颈,另一方面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很不完善,也是制约电动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一)我国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2012年,科技部印发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2]195号)指出,到2015年底要建成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而现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要慢于预期,明显落后电动汽车的发展速度。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中国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超过12万辆,但建成的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仅为3.1万个;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配比近4:1,而标准配比应接近于1: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导致了消费市场对于购买电动汽车基本持观望态度。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无法与电动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保持同步,是当前国内电动汽车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主要瓶颈,亟待解决。

(二)我省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均由各运营商自主投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分布在电力、公交公司既有场站中,主要供应对象为小型电力工程车辆、城市公交车辆。

至2015年底,全省已建设小型乘用车快速充电桩约410个、慢充桩900个,其中快速充电桩中40%左右为公共充电桩,50%为内部停车场充电桩;已建公交客车充电站19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8座。还有一批充电基础设施在建,主要集中在城际快充站及公交专用充电站。我省首批56座城际快充站正由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布局在沈海、福银、京台等高速公路福建境内的28对主要服务区,其中,福州5对、莆田2对、泉州3对、厦门1对、漳州4对、三明2对、南平7对以及宁德4对。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公交公司均在进一步推进自用充电站的建设。同时,还有一定数量随车附赠安装的私人电动汽车充电桩在自发建设中。

三、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

2013年以来,我省相继制定发布了《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在财政、公共领域推广、充换电设施建设、用电支持、商业模式、产业发展、检测和服务保障体系、组织保障等各方面均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各地市也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省级文件精神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四、问题与挑战

充电基础设施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由于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较大。经过省内实地调研走访,对我省各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归纳如下: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价格偏高

根据四部委文件要求,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地方反映如仅采用招拍挂的市场化招标形式,用地价格大多偏高,造成在发展初期市场前景不明朗时,无企业应标。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尚未明确

各地已开展充电站、桩建设的企业反映,虽然电动汽车补贴在闽政〔2014〕50号文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充电设施建设无补助或补助标准低(目前除厦门市出台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公共充电设施补助20%的标准外,其他设区市无相关支持性政策),不利于市场培育。

(三)私人用户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难

充电桩建设流程不畅,小区用电荷载不足,部分小区业主不同意,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私人用户在小区中安装充电桩较难。

(四)县(市、区)充电设施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储备不足

县(市、区)级的传统运输企业对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人员的储备不足,建设充电站时,短时间内难以满足现行供电安全规定的人员配备要求。

(五)充电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有待提高

已建的公共充电位普遍兼做普通停车位,在本已有限的公共充电停车位上,可能被非电动汽车停车所占据。还有相当的4S店充电车位仅限于对本品牌车辆的服务,不对全部电动汽车用户开放。这些都导致充电设施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也相当限制了用户使用公共充电桩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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